脱贫攻坚是一项历史性工程,奋战在扶贫一线的工作人员付出了心血,倾注了感情。走访调研了解到,一些扶贫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资助贫困群众。
扶贫干部自掏腰包到基层扶贫,是扶贫干部带着感情扶贫,真扶贫、扶真贫的一种体现。但扶贫干部个人经济能力有限,经常性“自掏腰包”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扶贫干部的经济负担。若把“自掏腰包”当成扶贫工作的一种方法,则不是长久之计,终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扶贫干部自掏腰包到基层扶贫,反映基层扶贫任务的艰巨,折射出扶贫工作存在的一些短板。要把扶贫干部“自掏腰包”当成一面镜子,从中查找不足,在解决扶贫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
下好资金“及时雨”。扶贫干部自掏腰包,有的属于帮助贫困群众先行垫付扶助资金。一些地方的贫困户拿到了危房改造的指标后,需要自行将房子盖起来,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才可以拿到相应的危房改造补贴。为了完成帮扶任务,有些帮扶单位或个人先垫付,等验收通过后,贫困户再用危房改造补助偿还。扶贫资金必须用到急需的地方,避免扶贫干部为扶贫项目垫资,应加大财政对贫困群众的转移支付力度,及时将扶助资金拨付给贫困群众,让扶贫资金像“一池活水”滋养贫困户脱贫,做到扶贫政策应享尽享,减轻基层干部扶贫的经济压力。
合力催生“长生花”。有的扶贫干部视贫困户如亲人,不仅经常帮助购买米、食用油、棉被等生活物资,还帮助购买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彩电等大件电器。一些扶贫干部在完成各种帮扶工作的同时,还自己掏钱做慈善,资助困难学生。扶贫干部个人倾力倾情帮扶,爱心可嘉,但受个人经济能力限制,难以坚持长久。对个别群众的特殊困难,需将情况及时上报反映,利用社会兜底保障政策解决。对于需长期慈善扶持的,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形成强大的帮扶合力。
种好扶志“责任田”。扶贫干部有时拿钱拿物,与个别贫困户套近乎,是一种无奈之举。这种“自掏腰包”难以帮助个别贫困群众形成持续脱贫的能力,反而可能助长“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对那些“身贫”又“心贫”的群众,如果不扶志,即使通过给钱给物使其一度脱贫,也很可能坐吃山空再度返贫,进而耽误脱贫攻坚全局。因此要认识到,做好扶志工作,是扶贫干部不能推脱的担子。要找准相关群众的“志短”病根,做到“精准医疗”、对症下药。通过多想些发展产业、拓展就业的方法,给贫困户找到出路,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保持住稳扎稳打的踏实干劲和耐力,让扶志的效果显现。(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