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农社发〔2019〕1号)要求,综合评价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省份推荐的激励候选县相关材料,研究提出了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和财政部农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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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2019年3月11日
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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