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去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厅级联席会议制度。截至去年底,全省4.7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实行实名制登记并加强动态管理。
同时,我省健全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络,推动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制定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家园关爱示范标准,组织开展创建省级示范活动,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的县(市、区)培育创建1-2个家园关爱示范点,目前已确定40个家园关爱示范点。各地积极探索留守儿童关爱新模式,如,三明探索建立层层挂包、爱心结对、社工服务、机构参与、个案化解等五种模式,莆田坚持一人一档案、一季一更新、一类一对策、一人一报告、一人一协议“五个一”,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有人管”“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