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食安办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督查,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薄弱之处的监管情况,对各部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着力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春季开学以来,荔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本着“监管、引导、规范”的原则,扎实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许可(登记)情况、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学校食堂、供校企业、校内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监督意见书或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落实整改或限期整改。
该局创新工作方法,依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作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结合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分发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答复群众咨询,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未接到学校及周边相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件。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动学校食堂加强改造、提档升级,已指导7家学校食堂创建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辖区已有76家学校食堂通过视频、网络等方式落实“明厨亮灶”,让学校师生、家长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