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云霄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接陈岱镇渔民柳某报案称,在东山湾云霄海域误捕到一只大海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该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重49公斤,长1.08米,宽78厘米。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十分重视,于当日组织了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将海龟放生于东山湾云霄海域的深海区。
玳瑁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类海龟在中国主要分布于台湾、福建和海南等沿海一带海域,如今玳瑁已经濒临灭绝。近年来,云霄县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此次海龟的放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