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豆腐皮生产已有800多年的发展历史,所生产的豆腐皮蕴含高植物蛋白,低脂肪,且含十多种营养成分和微量元素,其色泽金黄,质地透亮,豆香味浓郁纯正,微甜,一煮就熟、久煮不糊,具有韧性好、富有弹性等特点,明朝年间曾为贡品。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使豆腐皮产品得以传承与发展,清流县委、县政府把豆腐皮作为农民增收的一大特色产业来抓。2009年3月,兰爱珍等豆腐皮生产大户自愿成立“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经过十年的努力,合作社在规范运营、产品传承、品牌建设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合作社基本情况
“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3月在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是清流县首家豆腐皮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941万元,成员116户,覆盖全县13个乡镇。合作社豆腐皮产销量从成立初的170多吨增加到1300多吨,2018年实现销售额超过2800万元,平均每户成员仅豆腐皮单项纯收入就达8.9万元。
一、合作社运营模式
1、健全组织,建章立制
合作社成立成员(代表)大会,设理事会和监事会两套班子,管理人员共7人,月工资2600至5000元。制定了合作社章程、成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实行理事长牵头,理事会、监事会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同时设立财务机构,运用“世纪之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实行财务电算管理,按季度公开财务和合作社运营情况。
2、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
入社成员以豆腐皮加工设施设备折价或货币资金入股。成员生产豆腐皮的黄豆原料由合作社统一采购并赊销给成员,黄豆原料来源从三个渠道解决,一是成员在自家承包地种植产出的黄豆直接用于本户豆腐皮生产;二是由合作社成员外部的本县农户收购;三是向外地黄豆经销商采购。合作社向成员外部本县农户和外地经销商采购的黄豆原料,统一赊销给每位成员,每月底在成员结算豆腐皮款时扣回。成员生产的豆腐皮产品统一交售给合作社,每斤价格为8—9元,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年末进行合作社经营成本、利润清算,可分配盈余中提取20%的盈余公积,65%按照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剩余盈余按照各位成的出资额进行分配,盈余公积和专项基金按照成员份额,分别记入各成员账户。
二、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合作社成立后,开展了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合作,实行“五统一”服务:
1、统一供应生产资料
合作社建立优质黄豆种植基地5600多亩,其中:89户成员以自家承包地或向其他农户流转土地种植471亩,产出的黄豆由成员直接用于豆腐皮生;成员外部的796户本县农户种植5100多亩,产出的黄豆由合作社统一收购,每斤收购价4.5元左右。无论是合作社成员还是成员外部的本县农户种植黄豆的种子统一由合作社免费供应,主要选种“桂夏豆2号”和“福豆310”优质新品种,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技术指导。合作社向本县农户收购的黄豆统一赊销给成员生产豆腐皮,不足部分由合作社统一向外地定点采购,由合作社根据黄豆经销商或黄豆生产企业的大豆检验合格报告单签订购销合同。
2、统一技术指导
合作社采用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实施豆腐皮生产场地及设备改造:合作社聘请质监局专家设计统一的准化生产厂房设备改造方案,并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指导实施,将原来单灶式4圆铁锅生产设施改造为锅炉蒸汽平台式6至8个不锈钢长锅生产豆腐皮,改进后的设备两个劳动力一天可生产豆腐120斤左右,豆腐皮产量是技改前的8倍,不但降低了劳动强度,还降低了燃料成本、提高了产量和品质、改善了卫生条件,排除了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这项技改技术,在全县得到推广。
同时,合作社十分重视开展成员生产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培训成员600人次以上,由合作社技术员手把手传授技能,培养出一大批手工豆腐皮生产能手。2018年培训675人次,其中:贫困户参加培训239人次。为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与农科院、省农林大学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研发了速食豆腐皮和即食豆腐皮,并申报5个产品包装外观专利和一个“一种即食富硒豆腐皮的制备技术” 发明专利。
3、统一质量标准
本着质量上乘、信誉第一的原则,邀请省农科院的专家帮助制定豆腐皮产品生产标准。为了使合作社产品有更高品质,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建立了生态黄豆原料种植基地,推广种植桂夏2号及福豆234高产高蛋白黄豆,种植基地所生产的生态型青皮黄豆,全部用于优质豆腐皮加工。目前合作社逐渐形成一套“原料种植-生产加工—豆渣养殖-渣液利用”的环保高效生产模式。
4、统一产品品牌
合作社生产的豆腐皮被获准使用“清流豆腐皮”地理保护产品标志,2009年合作社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了“鑫珍”牌商标,并且在2015年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5、统一产品销售
合作社成员生产的豆腐皮全部由合作社以“鑫珍”牌商标分级、分类包装,按品级定价,对客户诚信营销。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对接会等,与国内外客商签订产品销售订单。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福州等大中城市设立27个销售点,产品入驻“沃尔玛”“新华都”等超市。
在互联网销售浪潮中,合作社理事长兰爱珍于2014年亲自筹划并建立豆腐皮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在淘宝网、建宁公主网、建行善融商务网开设豆腐皮产品销售网店,实现低营销成本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增收成员收入的良好效果。目前,合作社豆腐皮产品远销国内大中城市,还出口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
三、品牌建设不断提升
合作社在品牌建设与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合作社“鑫珍”牌豆腐皮商标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合作社“鑫珍”牌豆腐皮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且取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福建老字号”标志认证,“鑫珍”牌豆腐皮产品荣获“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全国第十九届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第二十一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优质产品奖”;先后被评为三明市“名牌农产品”、福建省“名牌农产品”、“全国百佳优势农产品”、“全国百个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合作社先后获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加工合作社示范社”、“福建省标准示范专业合作社”;福建省青年农民“十佳优秀合作社示范社”等荣誉。
四、精准扶贫,资金互助,帮扶贫困农户创业致富
嵩溪镇豆腐皮生产历史悠久,一些贫困户也在从事豆腐皮加工,但他们没有资金升级设备工艺,仍是采用老式4个圆锅生产豆腐皮,夫妻俩一天豆腐皮产量不到20斤,劳动强度高、效益低。为了让贫困农户尽早脱贫致富,合作社豆腐皮加工大户拿出自己的剩余资金作为豆腐皮加工互助基金,由合作社担保,对农村困难户、受灾户进行豆腐皮产业帮扶,每个贫困户给予12万元以内额度的兔抵押、免担保、免利息滚动式的帮扶借款,用于豆腐皮产品加工厂房建设和添置设备,先后对本县嵩溪、温郊、林畲等乡镇78户贫困户进行豆腐皮产业帮扶,其中:合作社精准贫困户15户。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互助资金超过310万元,使他们实现了脱贫致富。
帮扶模式主要采取“一借、二赊、五统一”:
一借。合作社向贫困户实行12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的互助资金借款,支持贫困户建设豆腐皮厂房和添置设备,贫困户在借款后的第3个月开始还款,每月归还借贷款3000至5000元,款项从贫困户交售豆腐皮产品结算款中扣取。
二赊。贫困户加工豆腐皮的原料可以向合作社赊购,在每月一次的结算豆腐皮交售款中扣还。同时,贫困户还可以向合作社免费领取黄豆种子进行种植,黄豆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不仅为贫困户解决生产成本不足问题,同时解决了合作社豆腐皮加工黄豆原料不足问题,达到双赢。
五统一。贫困户无论加入合作社与否,都能够得到合作社“五统一”服务,使其在生产原料供应、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无后顾之忧。
贫困户邓国荣,一家4口人,两个劳动力,2016年向合作社借互助资金资金12万元,新建豆腐皮加工标准化厂房,每年生产豆腐皮2.4万斤,纯收入11.8万元。
2015年5月19日,特大暴雨袭击清流,洪灾把贫困户赖子华的豆腐皮加工厂房彻底冲毁,作为一家人唯一的经济来源就这样彻底断了,夫妻俩陷入了绝望。此时,合作社组织党团员,到赖子华家帮助清理受灾现场,并用合作社的互助资金12万元对赖子华进行援助,帮助赖子华一家重新建起了新厂房和豆腐皮标准化生产线,扩大了生产规模,年纯收入由原来的6万多元增加到10万元,实现了脱贫致富。
十年来,合作社通过合作经营、抱团发展,辐射带动全县1300个农户从事豆腐皮产业,5000多个农村劳动力在家乡就业创业,同时,将清流豆腐皮加工业推向组织化、规模化、工厂化和产业化,使有着800多年历史的清流豆腐皮,重新焕发蓬勃朝气,为清流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