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9年年底,实现‘零事故+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即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食品中毒事故),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100%。”海都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27日,泉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吹响了新一轮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号角。
据了解,3月16日国务院食安办在北京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泉州市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起草《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实绩考核范围
方案提出,该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以风险排查与集中整顿为主,确保完成行动预定的“零事故+全覆盖”目标;第二阶段自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以巩固提升和加强联动为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如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提出七项措施,具体包括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应急舆情处置引导、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方面,方案指出各级食安委要适当增加校园食品安全在“治理餐桌”评价体系中的分数占比,并将相关结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
严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方案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向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式整改。要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泉州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
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方面,泉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列入年度重点监管计划,增加检查频率和抽检批次。泉州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要针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校外托管机构、校外食品流动摊贩、农村学校二次供水等监管薄弱点和风险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泉州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推动建设覆盖全市的校园明厨亮灶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19年年底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供校集体配餐单位100%实现明厨亮灶,通过在厨房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备餐间等关键部位安装云摄像头并连接互联网,方便家长对餐饮食品加工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方案》提出,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托幼机构)成立“家委会”或“学生膳食委员会”,鼓励家长代表、在校师生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主要食材品种100%纳入电子化追溯体系。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确保每学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实现食品安全教育教师、教材、课时的“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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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