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解决药品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全面规范福建省药品流通秩序,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该局从2016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5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发布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对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再次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
据悉,此次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为期半年,到9月30日结束。整治行动分为企业自查、设区市局检查整治、省局飞行检查、总结督查四个阶段。整治重点:(一)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二)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三)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四)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五)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通过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目前,综合整治行动企业自查阶段已结束,全省248家药品批发企业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全省大规模检查整治活动已展开。综合整治行动以来,通过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前期飞行检查,截止目前,药品批发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福州市博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鹭燕耀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厦门卫健医药有限公司、中化医药工贸(莆田)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市润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回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2家(福建华药医药有限公司、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撤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1家(圣泰(莆田)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