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认真做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督察工作
2019-04-25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食品(农产品)药品安全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加大执法督察、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开展农村伪劣农资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一品一码”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有力保障了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农村伪劣农资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1月至2月中旬,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7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86家次,抽检农产品32批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进行督促改进、引导规范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完善、落实和保持生产记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很好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目的得以实现。 

  二是加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一季度共出动检查人员329人次,对辖区内84家农业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了日常巡查检查。结合日常巡查,积极开展兽药、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一证多用、假冒登记证等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和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1月下旬对窑市村龙虾81号农场冷冻龙眼防腐剂超标投诉进行调查,3月中下旬对2家厦门企业涉嫌进口销售与登记成份不符的肥料产品进行调查。在日常巡查中,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共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完成农产品抽样43份、不明白色晶体1份、肥料抽样1份,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 

  三是开展农产品“一品一码”专项执法检查。市区两级农业执法队伍联合辖区各乡镇政府共同对辖区内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和生产记录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检查49家,全市68%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追溯管理制度落实比较好,追溯信息录入上传及时,能够及时打印追溯凭证并贴码销售。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追溯点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有的追溯点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不到位。 

  四是查办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案件。对1家企业涉嫌未按规定建立电子台账,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及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豆芽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加强查办案件,严厉惩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主体,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厦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