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金鼎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探索“3+3+3”运作模式 推动产业扶贫
2019-05-07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5年以来,宁德市蕉城区金鼎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小岭村积极探索“3+3+3”运作模式(念好“三字经”、构建“三机制”、推行“三模式”),扎实推进“土地入股、整村推进、三产融合、扶贫开发”综合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念好“三字经”,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一是三方合作,探索农村融资模式。2015年,成立金鼎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蕉城区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017年被评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股份由三部分组成:全村100多户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占股40%;农户筹资100万元,占股40%;管理技术占股20%,各方所占股份比例恒定;

二是合理布局,推动土地连片开发。开展试点后,通过村民土地入股,消除了个体租赁土地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为土地连片开发、产业合理布局、发展生态农业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夯实基础,带动乡村休闲旅游。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种三果(水蜜桃、猕猴桃、百香果),修三道(石壁岭古官道、石牛山登山道、园区绿色观光道),建三园、一廊、一中心(农耕文化体验园、亲子活动园、清水游乐园、文化长廊和展示接待中心),建设环湖小木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构建“三机制”,助力攻坚精准脱贫

一是建立扶贫基金机制,筑牢民生保障防线。设立扶贫基金,合作社每年的纯利润在进行股份分配前,提取5%作为基金积累,病、灾、就学、发展生产等方面进行补助;

二是建立新型管理机制,助力产业扶贫攻坚。合作社吸纳贫困群体,参与用工管理,由合作社帮助解决“四无”(发展无项目、生产无资金、种植无技术、产品无销路)问题,使他们每个月都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三是建立收益分红机制,拓宽扶贫救济渠道。收益分红源于三方:一是村民每年可从合作社得到土地入股分红;二是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带动生态休闲旅游业,可实现产业效益分红;三是参与用工,实现劳动报酬分红。

(三)推行“三模式”,实现发展利益共享

一是建立股份式的分配制度。合作社恒定的股权制度将全村资源与产业予以整体绑定,每个环节所产生的利润均能按固定的比例在股权分配中得到体现;

二是建立激励式的销售模式。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发动社员全员参与。按既定的销售回馈标准提取报酬,实现人人干销售愿景;

三是建立休闲农业共享式的利益分配模式。合作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一产项目承包给农户经营管理,按量化实施;康养产业由第三方承包经营,按照总收入的5%上缴给合作社,由土地入股方享受。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