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开发公益岗位 助力精准扶贫
2019-05-08   作者:朝霞 慧娟   来源:湄洲日报

笔者日前从荔城区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1个,对口安置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给精准扶贫注入新鲜活力。

为帮扶精准扶贫对象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高困难群众“造血”能力,该区人社局以镇(街)为单位开展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就业情况及就业意愿调查,并深入各镇街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下发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及规范管理工作通知,督促各镇(街)、村(居)积极开发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市管理协管员等13类公益性岗位。同时,与区扶贫办联合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全面掌握全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对制度不健全、台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顶岗、替岗、长期请假、旷工不能坚持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清理,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促进补贴资金落到实处,更好地帮助贫困劳动力、“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

据悉,在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男性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大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享受低保的人员,残疾人员,农村计生户中男40周岁以上、女30周岁以上的人员等均属于公益性岗位开发聘用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由村(居)两委会议研究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报名,村(居)两委会议研究通过拟聘人员并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办理就业登记,村(居)按月发放工资,之后按季度向人社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人社局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责任编辑: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