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46家、市级龙头企业147家;有家庭农场11647家,其中省级示范农场96家、市级示范农场234家,劳动力总数2.89人,经营土地面积63.73亩;注册农民合作社3848家,入社成员14.74万户,带动农民26.20万户,培育合作社联社78家,省级示范社191家,市级示范社329家,县级示范社674家。
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市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9万人,颁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9938人,引导扶持651名大中专毕业生回乡从事农业创业,扶持1253户职业农民“五新”示范户通过“1+10”模式“传帮带”周边种养大户12530人;组建农业规模经营担保基金7053万元,为2216名新型职业农民担保贷款贷款2.95亿元,为2033名新型职业农民贴息1377.6万元;带动2万多农户推广新品种30多个13万亩,推广农业实用先进技术等80多项,推广应用新肥新药30多万亩。
三是培育新农人。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主体,成立由100多名返乡涉农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组成的新农人协会,实现新农人间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新农人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精品化发展,抱团发展现代农业、数字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