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德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要点和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题,按照“贯穿一条主线、推进两项改革、深化三大交流、培育四支队伍、健全五个机制”的思路,大力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贯穿一条主线,坚持目标引领。
(一) 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贯穿乡村人才振兴主线,突出研究筹划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开展驻村挂钩等重点工作,着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思路举措、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下功夫,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二、推进两项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9﹞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等“1+5”人才新政各类政策操作细则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宁德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办法》、《宁德市种植能手评价认定办法》、《宁德市养殖能手评价认定办法》和《宁德市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申报认定办法》,抓好农业领域人才政策的宣传发动,及时做好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种植能手和养殖能手的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进一步兑现鼓励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脱贫攻坚奖补政策,确保人才待遇有效落实。
(三)持续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配套意见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持续规范职称评聘工作。做好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全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评审工作。
三、深化三大交流,促进合作共赢。
(四)深化与台湾人才交流合作。依托海峡论坛开展两岸特色乡镇交流,促进两岸农业人才合作交流,密切两岸基层民众互动往来,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的参与度、受益面和影响力。
(五)深化与宁夏人才交流合作。根据省厅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宁德宁夏教育人才协作,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合作;协调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帮扶,扩大医疗卫生领域合作;协调推进科技文化人才交流合作。
(六) 深化与新疆人才交流合作。继续配合省厅实施福建省智力援疆农业“双百”项目计划,选派一批农业技术人才进疆提供农技服务。选派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计划、精准选派、跟踪管理,圆满完成援疆任务。
四、培育四支队伍,提升整体素质。
(七) 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提高他们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本领。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驻村挂钩,增强实践锻炼。搭建乡村创业创新平台,实施农村创业创新促进行动,落实农村“双创”激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服务设施,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继续开展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推荐评选,宣传推介创业创新带头人、优秀乡村企业家典型和典型县,协助开展第二届全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加大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农村“双创”人员孵化基地。引导各地加大农村双创导师、双创示范园区管理人员、双创优秀带头人等培训力度,培育建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
(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鼓励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农民田间学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每年选送一批人员到农业大中专院校免费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2019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300人。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培育一批在基层带领群众奋力脱贫的新型人才队伍和村级“两委”后备军。
(九) 培育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招收一批具有大专学历乡镇农技人员参加成人专升本函授教育。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每年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鼓励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
(十)培育农村专业服务型人才队伍。培育农业技能人才,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监管,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等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培育农业农村各类专业人才,依托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和农民手机应用培训周活动,大力培育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主体。开展现代种业管理和商业化育种技术培训,以及农垦职业经理人才培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在校生予以扶贫助学补助。培育农业公共服务人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才、农田建设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育重点行业发展所需人才,提升种植业、畜牧业、农村信息化、农机、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五、健全五个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十一) 健全调研指导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规律问题研究”课题调研,积极探索人才发展特点规律,为人才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人才预测分析,继续做好种植业、畜牧业人才需求预测统计工作。加强人才直报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网上人才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媒,宣传人才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宣扬人才先进典型、突出事迹,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积极参加《中国人才》杂志社“2019年(第四届)全国人才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选一批人才工作创新案例。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激励农业农村人才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岗位奉献。
(十三) 健全关爱激励机制。加大人才荣誉激励,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发放2019年度人才奖励资金。积极参加全国农业农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2019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等评选表彰。组织专家参与国情省情研修,注重从优秀专家、人才中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关心专家人才的身心健康。
(十四) 健全述责述职机制。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制度,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年终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书面述职;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向省厅和市委人才办进行书面述职。
(十五)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督查指导,每个季度上报1次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古田县食用菌产业管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应于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2019年前三季度、全年人才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宁德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附件:《2019年宁德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