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9-06-19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的通知》(农办产[2019]4号)精神,我省将于8月中旬举办第三届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选出最优秀选手4名(初创组、成长组各2名),推荐参加10月份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半决赛、总决赛,同时充分展现农村创业者的精神风貌和创业创新实力,宣传推介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成功率高、示范性好的项目,进一步激发广大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氛围,聚集农村创业创新资源要素,打造乡村振兴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梦圆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业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突出新农民唱主角,搭建创业成就展示平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让有点子、有创意、能励志的新农民唱主角、展风采,促进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农村创业创新升级版,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含在我省已注册登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台湾创业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心系“三农”,遵纪守法。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一般须为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共同创业者。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竞争力强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均可参赛,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参赛项目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文化创意、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产业以及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3、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独特,项目创意突出、投资价值较高、社会效益良好,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拖欠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往届省级创业创新大赛已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申报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的创办年限(工商登记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3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2、成长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四、主办单位和比赛流程

(一)主办单位

1、大赛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承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组织。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3、组委会成立专家指导组,协助指导各地开展选拔赛;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省决赛项目评审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按照宣传报名、设区市选拔、省级初审、省级大赛4个环节进行。

1、宣传报名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报名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动员各类返乡下乡人员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报名,填写报名表,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选拔。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省赛材料。

2、设区市选拔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确定选拔方式,选拔出初创组、成长组各4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报1名),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参加省决赛。推荐材料由各设区市负责汇总,并对参赛项目PPT和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参赛项目质量水平。

3、省级初审

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初审组对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选送参加省决赛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省决赛的初创组项目12个,成长组项目12个。

4、省级决赛

决赛将采用PPT演讲互动答辩模式,既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的形式。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选手的项目陈述、实践业绩、运营策划、领导管理、人际交往、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经评委打分和合议,确定最终名次。

五、时间安排

(一)市级选拔赛

市级选拔赛请于6-7月进行,并请及时将选拔赛通知、报名情况、赛事安排等材料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于7月30日前,将推荐参加全省决赛的项目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全省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正式件一式五份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二)省级初审、决赛

省决赛拟于8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分依据

参照2018年大赛评分标准,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服务)、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初创组、成长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设区市推荐项目建立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并在各类农业项目申报、资金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于优先考虑;对组织参赛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农业局由组委会给予表彰。各地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设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选拔赛。要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创新性强、创意突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

(二)赛训结合,保证质量。坚持赛训结合、以赛带训,以训助赛,把赛前培训放到和组织现场比赛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着力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创新实战技能,提升创业创新项目质量。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坚持自愿参赛原则,突出公益性,大赛主承办方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明确评价标准、赛事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制定融媒体全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盛况、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农业厅二号楼609层 

联 系 人: 张仁雨  邹 航

电     话:0591—87580393     传真:87592764

电子邮箱:117805408@qq.com   邮编:350003

附件:

1、第三届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3、第三届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doc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