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打击电鱼毒鱼炸鱼 渔政再出重拳
2019-06-21   作者:王宪璋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6月19日,中国渔政建宁县大队依法对一起违法电鱼案件当事人官某贵、官某福作出处以没收电鱼工具、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6月12日8∶30该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说:“该县大元河里有人电鱼”,接报后,该大队快速反应,立即组织渔政检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渔政执法人员随即沿河搜索并展开调查。于9时30左右在濉溪干流大元廖坊段查获正在实施电鱼的当事人官某贵、官某福,渔政检查员表明身份后,先行将作案工具暂扣。经查清当事人官某贵、官某福的违法事实后,根据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活动的通告》精神,按照《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大队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据介绍,中国渔政建宁县大队历年来始终保持打击电鱼、毒鱼、炸鱼高压态势,坚持对非法捕鱼露头就打,对电捕鱼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依法打击。该大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的力度,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积极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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