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萤火虫在内的指示性物种,在整个生物链中具有重要作用。保护一个指示性物种,就是在保护整个生态环境
“重温儿时仲夏夜之梦”“邂逅萤火虫的浪漫”……去年夏天,多地的萤火虫展因涉嫌野外捕捉而被叫停。今夏以来,一些地方又开始出现各种萤火虫展,有的展览数量据称达数万只。如此大的数量,引来人们对萤火虫来源的持续质疑。
很多人也许不知道,小小的萤火虫,却是环境的指示性物种,对环境变化非常敏感。尽管处于生态链的底层,在整个生物链中却具有重要作用。一旦大量减少,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生物链的金字塔发生松动。正如人们质疑的,如果如此大数量的萤火虫来源于野外的乱捕滥捉,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无疑是一次不小的破坏。
在自然界,类似的指示性物种很多,其中不少都是比较原始、低等的小型物种,比如地衣、小鱼、小虾等。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目前对指示性物种的保护,还存在一些困境。比如,很多物种目前既不是国家一、二级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列入“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名单,难以获得有效的关注和保护,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也带来了难度。由于缺乏相应的保护,包括萤火虫在内的一些物种,种群数量不断减少。有专家调查发现,已有文献记载的100多种萤火虫里,有20多种难觅踪影,有些地区的萤火虫种群3年就会下降50%—70%。
“森林一日不可无林蛙”,这说明,保护一个指示性物种,就是在保护整个生态环境。反之亦然。由于指示性物种对生存环境的要求高,难以形成有效的养殖规模,保护大环境,才是保护指示性物种的根本途径。其中,建立一定规模和范围的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例如,湖北漳河水库历经多年的治理恢复,水中重现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指示性物种桃花水母,也有力证明了保护环境与保护指示性物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此外,除了加大对指示性物种的保护力度,相关部门还须加强监管,减少商业利用对它们的侵害。
要追寻萤火虫的美好,营造好的生态环境是关键。由此,不仅是善待它们,更是善待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