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仙游县政府办获悉,仙游县近日出台《仙游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试点探索全面下放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此举将极大方便困难群众,规范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缩短低保审批时间,优化救助流程,更加精准及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
为推进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为全市唯一的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仙游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各镇(街道),探索解决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对象不够精准、审核审批周期长等问题。
该方案明确委托下放权限的申请审批程序、低保救助标准、档案管理和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
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即时受理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审批。救助资金每月20日之前由乡镇(街道)委托当地农村信用社使用居民社会保障卡进行社会化发放。严禁截留、套取、挪用或二次分配低保金,县民政局按季度向乡镇(街道)预拨低保金,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发放情况向县民政局申请调增(减)资金。每年的第四季度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年度民主评议复核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对全部低保对象进行事后监管,开展民主评议及公开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