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从宁德市发改委获悉,宁德市5月份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6.9%,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标准。经宁德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启动联动机制。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31元/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0元/月。
据了解,此次补贴旨在通过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对象为全市2019年5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按照通知,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人社局负责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负责向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提供启动联动机制和测算补助标准所需要的相关统计数据。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各相关部门将随时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重要数据变动情况,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继续按月启动联动机制,及时按规定的资金渠道、补贴标准和保障对象发放价格补贴。当锚定价格指数全部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