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福州闽江公园聚集了一群政府部门的干部职工和热心群众,他们用接力的方式把一桶桶鱼苗倒入水中。当天共放流草鱼25万尾,鳙鱼22万尾。
为了倡导公众积极加入到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活动中,并倡导科学放流,今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闽江公园设立了全省首个淡水水生生物放流平台。每年适宜放流的5月-12月期间,每个月都会邀请民众一起参加增殖放流活动。30日当天的活动是今年以来在该平台举办的第七次放流活动,参加活动的有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省生物放生协会、电台,以及热心群众。
“闽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我们有责任爱护它。”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保处负责人介绍,从“十一五”开始,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就开始在闽江流域进行渔业增殖放流,主要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等品种,以改善闽江的水质,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
参加活动的一位水产专家介绍,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渔业放流的队伍中,但是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科学的放流行为。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比如:巴西龟、清道夫、牛蛙、小龙虾等都是不能放生的物种,这些物种会危协到本地物种,破坏生态的平衡。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每年放流规模达5亿尾以上。2014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了“百姓富、生态美”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通过建立政府引导,生态补偿、企业捐赠、个人参与的投入机制,2014、2015年放流规模分别达到20.56亿尾、35.2亿尾。
为充分发挥政府保护公共资源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增殖放流机制,2016年我省将“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常态化发展”列为人大建议,扩大增殖放流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此外,今年开始我省海洋与渔业部门推进“放鱼日”常态化,号召社会各界在“放鱼日”当天组织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增殖放流活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水域前期调查、后期评估专题研究等,形成有效的资金落实机制,确保今后每年放流总数不少于30亿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