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泽区总工会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将对子女考上或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中专、职校、职高)的困难家庭进行助学帮扶,助学资金最高达6000元。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总工会、区直各系统工会、有关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困难,有效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泉工〔2019〕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携手圆梦”
二、助学事项
(一)助学对象
子女考上或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中专、技校、职高)的困难家庭。具体是:
1.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在职(在册)工会会员家庭。
①我区被列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
②符合工会建档条件但未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要求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内,因病因灾因学及残疾、单亲及其它原因造成困难,且近6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困难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人口)≤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
③一般性助学对象。未达建档要求但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关注环卫、协警、保安、园林、公交、殡葬、地矿、公路、高铁等苦脏累险岗位一线职工家庭。
2.由相关单位筛选推荐的困难家庭。
①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见义勇为个人等困难家庭;
②贫困学生。包括孤儿、身体残障学生,单亲家庭、家长残疾或重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等困难家庭。
3.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结对助学的困难家庭。
(二)助学资金来源
政府补助;工会投入;社会捐资。
(三)分类申请办法
1.困难职工家庭符合助学条件的,由职工向其所在单位工会申请,按所在单位工会隶属关系向上逐级审核申报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审批。
①属于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须完善申请材料(附件3);
②未建档(含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按照困难职工建档程序提供有关材料(附件3)予以建档,符合条件的予以助学帮扶;
③属于一般性助学对象的,由职工本人填报附件3之《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并附上职工困难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公示(附件1)无异议后,报所属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再由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汇总至区总工会审核、助学帮扶。
2.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符合助学条件的,由区委文明办审核后报送市委文明办,市委文明办统一审核汇总盖章后(附件2),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推荐结对认助。
3.对孤儿、身体残障学生,单亲家庭、家长残疾或重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等困难家庭,由区关工委审核后报送市关工委,由市关工委统一审核汇总盖章后(附件2),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推荐结对认助。
4.爱心人士(单位)结对认助的往届受助学生,需继续申请助学的,提供学生证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家长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的申请书,报所在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再由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汇总至区总工会。
5.各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可推选部分品学兼优的助学对象至区总工会,再由区总工会统一报送市总工会统筹安排助学结对帮扶。
(四)助学标准
1.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大专及高职院校以上的,资助60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职院校的,每人资助2000元。
2.结对认助原则上要求资助至学生毕业,助学金每年不低于6000元。
3.一般性助学对象的非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大专及高职院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20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职院校的,给予一次性助学慰问金1000元。
4.推荐结对认助未成功的,参照一般性助学对象发放标准。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助学活动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上旬。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报送助学结对帮扶对象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困难职工建档或下基层调研、接访等活动,深入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好资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就业情况特别是新入学大学生的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为实施精准帮扶打牢基础。
(二)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助学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营造良好助学氛围。要利用寒暑假期间组织受助困难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重点是组织他们到养老院、福利院、特殊学校等艰苦地方参加体验式劳动或志愿活动;要及时对今年金秋助学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20日前报送到区总工会。
(三)各街道总工会、各系统工会请于8月20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申报材料报送到丰泽区总工会。
丰泽区总工会“金秋助学”热线电话:22501398、2813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