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经过半个多月的执法宣传,福州市垃圾分类收集违规行为查处专项行动正式转入执法处罚阶段。昨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并会同五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对企业、商户、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2家企业各收到了1万元的顶格罚单。
垃圾分类不到位
企业被罚1万元
昨日上午,跟随市城管执法支队、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2家企业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被处以1万元的顶格罚款。
在西二环路的环桥大酒楼,执法人员检查了大堂和后厨,发现经营者未履行垃圾分类职责,当场开出了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按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对经营者处以1万元罚款。“经营者没有按照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布局,也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后厨垃圾桶没有相应的指示标志。”市城管执法支队机动执法队中队长甘曙东说。
因未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维也纳国际酒店(龙福店)也收到了顶格罚单。“已责令经营者3天内完成整改,若不按规定整改,我们将再次进行处罚。”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陈华说。
“大型餐饮企业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单位,本次执法的目的是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科负责人黄金峰告诉,此前,执法人员已经上门宣传,并发放了《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手册和《致市民一封信》,对法规进行了讲解,“近期,还会积极会同属地区城管部门,对大型餐饮等垃圾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开展宣传和执法检查”。
执法首日
五城区开出不少罚单
垃圾分类知识不全面、垃圾分类设置不完善、垃圾混装……在昨日的执法检查中,五城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各区情况开展的有侧重点的执法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并开出不少罚单。
鼓楼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对乌山园景、乌山荣域、西洪小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永安物业公司、阳光城物业公司和福州市房营物业有限公司开出了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台江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八一七路沿线的商铺、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商铺30多家、12家单位(公司)和1个居民小区,对1家商铺和1家物业公司发出书面询查函,对4家餐饮店各处罚200元。
仓山区城市管理局14支镇街城管中队同步行动,对全区重点商户、物业、单位、企业开展执法行动,截至昨日12时,共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3起,处罚4起、罚款200元。
此外,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巡查五四北泰禾广场,发现地下负一楼存在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情况,立即开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马尾区垃圾分类督导执法工作组对名城国际小区居民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开出了2张罚单。
各区执法情况
将纳入日常督查范畴
福州市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并会同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实施。根据《福州市垃圾分类收集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方案》,10月31日前,福州市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和处罚范围将做到垃圾收运企业和大型商业中心、主干道临街商店全覆盖,具备物业管理的小区基本覆盖。年底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将向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等推进、覆盖,市、区、街镇各级城管执法力量建立长效机制,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实行全区域覆盖、常态化检查、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市城管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违反《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处罚;对物业部门、商户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将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对居民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的,将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引导督促当事人分类投放。“下一步,各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推进情况也将纳入支队日常督查检查工作范畴。目前,相关标准正在制定完善中。”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