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以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紧紧围绕“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要求,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执法,向各类违反伏休规定的违法行为亮剑,伏休执法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开展海域巡查366次,组织渔港、码头、澳口巡查250余次,组织召开渔船民宣传大会8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双随机抽查伏休渔船60艘,查扣违法涉渔船舶、排筏73艘次,拆除违法捕捞网具及设施853张(顶)。
广泛宣传,浓厚氛围。一方面,结合日常巡航巡查,厦门市支队深入渔村、渔港和渔船向渔民现场宣传伏季休渔重大意义、政策规定以及违法后果,使伏休制度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形成立体宣传效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盯住重点,严格管控。落实好伏休制度,渔船管控是重点。厦门市采取“两清两定”(渔船种类清、数量清,定伏休地点、定责任人员)和“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的办法加强渔船管控,重点突出外海捕捞船、渔业辅助船和小型渔业船舶监管;同时把厦金敏感海域和沿岸渔港码头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区域,通过水陆结合、岸海联动方式,强化港澳口和海域巡航检查,严防渔船私自离开伏休点生产作业。
创新机制,强化执法。一是针对伏休期间非法捕捞行为大都是下班时间,厦门市支队改变工作时间巡航执法的固定模式,不定期组织错时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与执法人员“躲猫猫”逃避监管的违法捕捞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厦门特有执法钩机船优势,全天候地毯式开展巡航巡查,发现违规网具,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加强与漳州、泉州以及金门等联合协同,共同查处厦门湾违反伏休规定捕捞涉渔船舶,拆除违法捕捞网具,维护厦门湾伏休秩序稳定;四是拓展“双随机”检查范围,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应休渔船方式,每月对伏休渔船开展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