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福州市医保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福州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更大程度上减轻参保居民负担,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从2019年8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由3万元降低为2.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上述标准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2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70元。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则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