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下半年以来,我市按照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滩涂养殖证763本,滩涂面积17932公顷,占全部任务数的42.2%。
据悉,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是《渔业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产养殖行为,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滩涂,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水域长效管理的重要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涉及农业、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以及水产养殖项目所在的乡镇和村居等,涉及面广。下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将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水域滩涂养殖发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我市还组成由海渔、农业、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辖区水产养殖情况摸排,并以村(落)、乡(镇)为单位建立水产养殖台账。同时,严格执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审查、公示、发证及登记建档等工作程序,对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按先易后难的顺序,陆续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发证率达95%以上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