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清流县渔政大队和嵩口镇政府联合行动执法,在清流县嵩口镇嵩口大坝下的河岸泊船处,查获一艘装挂桨动力并有大功率电子脉冲电鱼设备一套的竹排,收缴黄尾密鲴、翘嘴红鲌等渔获物15公斤。
8月份以来,清流县渔政大队、县河长办、县交通局和沙芜乡、嵩口镇等部门多次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查处电鱼案件3起,拆除灯光诱捕、地笼(含俗称半边猪头)等渔具31处。 清流县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保护我县渔业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