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财政局、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站关于印发《福清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05   作者:   来源:福清市农业局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从2016年起,我市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福清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清市财政局         福清市农业局   福清市农业机械管站

                                                           2016年7月28

福清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从2016年起,在我市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探索形成适应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发展需要的有效教育培训模式,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2016年应完成福州市下达给我市的培训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义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种养(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农机)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专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二)培育对象。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和其他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农村创业者和农村“两后生”(农村高中、初中毕业生)等也可参训,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三)培训人数、时间。培训人数根据下达资金量确定,具体开展培训时间安排根据产业(专业)的实际培训需求确定,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30课时,含实训),理论授课和实训时间按照产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补助。

(五)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可以由农业(农机)主管部门作为培训实施单位承担,发挥农广校、农技推广、农机等部门的作用;也可以由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承担。可以选择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作为实训基地。

(六)认定扶持。按照《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闽农科教〔2015〕215号)的要求,细化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配合省农广校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统计管理工作;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扶持政策挂钩,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生产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三、创新机制

    (一)创新培育机制。各镇街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并遴选确定培育对象,并对其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要及时记录职业农民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民由市农业局汇总上报以政府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要加强认定后的管理服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二)创新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强化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三)创新培育内容。根据农民的培训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选择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增加农村信息化技术应用课程,让新型职业农民学习掌握农技推广信息化知识和手段。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强化监管

(一)落实补助资金。福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已根据我市农业人口规模、产业规模和培训需求,福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已切块下达省级补助经费35万元(含农机专业培训补助经费)。

(二)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农〔2016〕19号)的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引入第三方审计,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由农业(农机)部门承担培训的,在补助标准的范围内实报实销,培训班结束后应提供相关报账材料报市农业局(农机站)审定,材料应包括:培训班经费决算单、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人员台账、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现场全景照片和培训费用开支票据原件等。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局(农机站)审定的材料拨付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的宣传、聘请授课专家教师、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到企业(基地)实训、现场操作实训、异地交流学习、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和交通,以及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培训资金实行项目专账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不得用于“三公”消费开支,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接待消费,不得用于发放农民误工补贴。

由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承担培训的,按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可根据培训任务数预拨50%的补助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经市农业局(农机站)会同财政局检查合格后再拨付余款。培训机构要免费为农民培训、免费提供教材、免费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免费提供食宿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可给予农民适当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我市另行确定。

(三)加强培训监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列入2016年福州都市现代农业绩效考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培训对象明确、台账明晰、培训明白、认定明快、成效明显。培训机构要建立完备内业资料和台账(附件1、2)。市农业局(农机站)、财政局要强化对培训机构每班次的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附件3),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次培训班的内业资料完整,及时存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牵头、财政及农口有关部门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制度;农业局要加强与农机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培训人数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沟通衔接,指定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要以政府名义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强认定工作,切实做到培训、认定两手抓。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镇街按照农民自愿原则,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并遴选确定培育对象。市农业局重点做好培育对象确定、培训机构选定、培训监督管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政策扶持等工作。农机站负责农机专业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培训对象确定、培训机构选定、培训监督管理,配合农业局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等工作。培训机构要在农业局(农机站)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培训。

(三)做好“三者对接”。切实加强培育工作三者对接的业务推进。一要促进培训与培养的承接,在抓好培训的同时,切实做好认定和扶持工作。二要促进政策存量与政策增量的续接,既要在现有农业优惠政策存量内优先倾斜,又要在政策增量上努力争取,还要借鉴相关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土地流转、资金使用等要素调度等老问题,解决营销管理服务等新需求,形成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的实实在在的举措。三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兼业农民的衔接,要求和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传统兼业农民发展。

(四)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农业系统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条件建设,构建运行高效的农业系统自己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要强化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依托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要认真选用和组编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教材,保证参训农民人手一套。

(五)注重总结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

  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1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学员签到表

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说明:培训机构由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承担。实训基地选择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




附件2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从事产业

培训专业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联系电话

学员签字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验收班次

          专业         期         班           

办班地点


验收重点内容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验收结论

合  格  □          不合格  □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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