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经营性收入后劲足
院前社是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所辖的一个自然村,地处边界,交通不便。过去,村里不少青壮年宁可抛荒田地,也要外出谋生。成了“空壳村”的院前社,一度面临被拆迁的窘境。
村民陈俊雄了解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的相关政策后,与14名村民成立济生缘合作社,以置换、租赁方式,把村里闲置土地改造为“城市菜地”,通过认种、发展会员的形式,短时间内吸引近500名市民认种。
而“城市菜地”每20平方米的年租金就达2400元,较传统菜地每年每亩2.5万元至3.5万元收益翻了一番。“这种经营模式推广后,全村几百亩地实现了集体转型。”陈俊雄说。
东孚街道也不乏村民创业的例子。这里的“母亲河”过芸溪被纳入小流域治理试点后,环境的改善让外出青年觅到商机。返乡村民蔡陆顺经相关部门同意,在自家田地上搭建两间小木屋,办起农家乐,日均营业额5000元以上;从网络公司辞职回村的陈及滨,利用“互联网+”经营民宿,月均收入2.5万元。在这些青年的带动下,片区内已发展农家乐21家、民宿6家,带动就业超过500人,人均月收入增加近3000元。
海沧区城调队队长黄学东分析,与以往从事种植养殖业、个体经营相比,如今,海沧农民更注重依托政策与当地实际,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更有后劲。这在去年的经济数据中也得到明显体现——海沧农民的经营性收入467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24%。
促进就业,
工资性收入稳增长
除经营性收入,农民可支配收入还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几个部分。随着海沧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需更多就业机会。
如何帮助农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海沧区人社局等部门通过就业信息平台、进村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将企业用工信息反馈给有就业意向的农民,同时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等培训。
村民林亚丽原想应聘保育员岗位,但因没相关资格证书未能如愿。不久前,她从微信公众号上得知海沧区人社局开设有保育员培训课程,马上报名参加。经5周培训,她成功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并正式上岗。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举措,还包括对企业招聘本地农民实行补贴政策等,同时依托当地的海投、城建、海旅等国有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合理招收录用本地农民工。海沧城建集团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依托于海沧区实施的工资性补贴购买岗位政策,该中心录用35岁以上本地农民或为本地农民提供公益性岗位,都能获得相关补贴。这样做不仅能促进当地失地、失海农民就业,也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从数据上看,去年海沧农民工资性收入1393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3.32%。“这说明,政府相关部门鼓励就业等增收政策,持续而稳定地推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黄学东说。
来源单一,
收入结构仍需调整
当然,海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个构成部分也有需改善之处。以就业为例,尽管工业园区带来制造业、批零贸易业等行业的劳动就业机会,但当地失地、失海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再就业的首选大多局限于市政建设行业,就业选择范围相对狭窄。
“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劳动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和产业素质,农民收入才能随之稳步增长。”黄学东说。
另一个问题在于农民可支配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从数据上看,海沧农民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占比高达84.56%,而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仅有1420元与1980元,占比为6.45%、8.99%,收入结构还需调整。
在业内人士看来,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说明农民缺乏投资的技能和较好的再投资渠道,无法很好利用自有资本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怎么办?黄学东认为,从持续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应放在保证三次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另一方面,应以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为突破口,统筹规划集体经济项目用地方式,建立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海沧区相关负责人告诉,目前该区正在酝酿《扶持发展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若干意见》,今年将以“一村一策”模式推进“党建富民强村”集中攻坚计划,将村集体收入(不含补助)20万元以下的10个村居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力争全区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