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的有效监管,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9月3-4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联合晋安区农业农村局、闽侯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闽侯县新日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5家养殖企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查阅了养殖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苗种采购合同等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了渔药、饲料存放仓库及养殖池塘周边的环境状况,现场填写了《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并向业主宣传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严把苗种源头关和药物进仓关,完善“三项记录”,落实养殖场管理责任。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企业证件基本齐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也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法使用禁用药物。
“两节”临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水产品养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加大水产品源头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