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制定实施33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针对该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结束第一站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大连、营口、盘锦3市,深入有关科研机构、渔业企业、渔港、渔村等处,实地查看水产苗种培育、良种种质资源保护、近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发展、海洋牧场建设、海产品加工、水产品交易、稻渔综合种养、渔政执法监督等情况,并与部分远洋渔业企业座谈交流。执法检查组在沈阳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渔业法实施情况汇报,充分肯定目前渔业发展工作成效,对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提出指导意见。
辽宁省拥有丰富渔业资源,渔业生产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省认真贯彻执行,沿海6市坚持按照养殖、捕捞、加工并举,严格执行海洋捕捞“双控”制度,减船减产,强化渔业监督执法,渔业已成为辽宁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2018年,辽宁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51万吨,渔业产值637.5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18958元。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水产品产量231.8万吨,渔业产值实现31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