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福建省2019年第二批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已于日前开始,须在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
据介绍,申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评定标准、申报材料按照《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办法》执行。其中,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并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管理的家庭农场以及粮食类家庭农场和高校毕业生回乡创办家庭农场的将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参评的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还要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记录和经营异常情况则不能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