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管理,通过“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形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聚交流、共同娱乐消遣、互相帮助照料,并且可临时就餐、临时休息、随时回家以及提供精神慰藉的活动场所。
既要保证农村幸福院的公益性,又要保证幸福院得以长期运营,在这看似两难的问题上,福州摸索出了一个平衡点,找到一条保障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多方筹措资金 营造舒适养老环境
上迳镇南湾村是福清市的革命老区村,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到全村人口的21.8%,养老需求较强。如何才能让这些老人过上安心、舒适的晚年生活?
2015年,南湾村在村内原有老人活动中心的基础上,投入270万元打造南湾村农村幸福院,增设厨房和洗衣房等硬件配套设施,使各个功能区更加明确,配套设备更加完善,并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营业。
活动大厅、电视厅、乒乓球厅、阅览室、健身室、棋牌室……在1350平方米的幸福院内,老人们日常所需的休闲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幸福院相关负责人杨效龙告诉,院内运营按照“个人出一点、村里筹一点、镇里补一点、市里拨一点、乡贤捐一点”的原则,多方筹措建设和运营资金,通过这“五个一点”南湾村平均每年能够筹集约20万元用于幸福院的运营,其中福清市政府拨补和乡贤捐赠是主要资金来源,能够满足幸福院的运营开销。
落实“五个一点” 保障可持续发展
“近两年,福清根据《农村幸福院资金奖补办法》,建立了农村幸福院绩效考评机制,并对整体情况运营较好的幸福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配备资金。镇、村根据农村幸福院实际情况再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福清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林志表示,福清农村幸福院资金保障很大程度得益于乡贤捐赠,通过引导乡贤群体支持养老领域的民生工程,为农村幸福院累积了运营基金,建立了长期经费保障机制。据统计,2018年福清全市幸福院建设累计投资1631万元,其中来自乡贤投资约700万元。
林志说,目前福清市已建成236家农村幸福院,215家已对外营业,通过“五个一点”筹集到的资金,保障幸福院得以稳定运营。同时,福清市还将坚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预计到今年底覆盖70%行政村,以满足更多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扩大试点范围 加强资金管理
近年来,福州根据《农村幸福院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六有”要求,对纳入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平均17万元给予建设补助,抓紧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进度拨付使用。在项目建成后,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上报星级评定材料。
此外,福州还对在规定年度内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一定要求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奖补。
后续,福州将在全市推广福清“五个一点”试点模式,进一步解决农村幸福院运营资金短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