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福建省将基本形成湾区功能互补、各具特色、有控有保的海岸带协调发展格局,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福建沿海岸线资源丰富,大陆海岸线长3752公里,海岛岸线长2804公里,海岸带已成为全省经济、人口集聚发展的最主要区域。但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海岸带地区发展受能源、土地、岸线、环境容量等资源约束日益突出,海岸带保护治理亟待加强,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
根据《规划》,福建海岸带规划总面积约4.03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8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23万平方公里(不包括金门、马祖及周边海域)。《规划》结合福建省海岸带特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将海岸带空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和重点建设区3类。其中,重点保护区是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主要功能是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海域重点保护区面积2849.34平方公里,占海域规划总面积的12.77%。
《规划》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突出海峡、海湾、海岛特色,着力构建和优化提升“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岸带开发新格局。以沿海城市群和港口群为主要依托,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依托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闽江口金三角和闽南金三角两大核心湾区;推进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点湾区发展,建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同时,福建还将大力推进特色海岛保护开发,重点加强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等海岛发展,探索生态、低碳的海岛开发模式。
《规划》明确,要严格控制海湾内围填海,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科学制定新增围填海建设计划,禁止有可能造成海洋水动力发生重大改变和重大生态影响的围填海工程,着力保护海洋生态,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规划》的出台对加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促进海岸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福建总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