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 有效搭建小农户与大市场桥梁
2019-11-12   来源: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瓯市自2017年开始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以来,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成本高、镇村干部工作力量不足、小农户积极性不高、可选择的服务主体偏少等问题,在规范申报、审核发放、事中监管等环节进行认真思考、探索和总结,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首先,创新补贴分配机制促服务。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环节中,建瓯市农业农村局经过深入调研,发现服务的市场价格受路途远近、机械可操作性、一次性可服务面积的多少等因素影响,价格差异大,为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初衷,充分调动被服务农民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建瓯市在全省开创性提出服务主体按照规定将补助款的50%优惠返还给服务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款优惠不低于80%),优惠款从银行一次性转到服务对象的一卡通,有力激发了小农户参与服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创新性做法被省厅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推广,也得到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领导的赞同,认为福建省“通过‘一卡通’将不少于50%的财政补助款拨付给被服务农户”的做法准确把握了部委文件精神。

其次,创新监管模式严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涉及环节多,监管难度大,如何注意细节,把握重点,尤为关键,为此,建瓯市在严把服务主体“入围关”,严把补助程序“规范关”,严把作业事实“认定关”的同时,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数量,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创新监管新模式,引进电信公司做为第三方,对服务主体服务的面积与对象进行复核,第三方复核采取现场和电话抽查为主,抽查面积不低于服务主体提交服务面积的20%,抽查的被服务农户不低于服务主体提交的20%。在核查中,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不得超过10%,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主体资格一年。同时注重农户服务满意率调查,农户满意率低于7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主体资格一年。

第三,创新管理方式抓留痕。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监管难度最大的是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瓯市公开规范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求服务主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建瓯市创新管理方式抓留痕,充分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发挥土地流转平台的作用,要求服务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并安装GPS,做到数据实时上传。从2019年8月1日起,所有服务面积以GPS统计为准。通过管理方式创新不仅完整项目环节,也极大提升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