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安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规范运行管理,近期,南安市财政局拨付400万元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三资”监管合同清理整治等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安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规范运行管理,近期,南安市财政局拨付400万元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三资”监管合同清理整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