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亮点纷呈,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激发农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在拓展各类农技人员成长成才空间、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科学筹划与系统设计,引发各地广泛关注与热议。
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三农服务中心主任李荣正是一名在基层畜牧兽医岗位上奋战了30多年的“老先进”,他骄傲地说:“农技人员职称评定,不仅是对个人专业的认可,更是一种职业荣耀。职称文件出台,必将吸引更多农技人才投入乡村,建功立业。”浙江省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总农艺师徐小菊是从基层农技员岗位上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她深有感触地说:“农业要想创新发展,必须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来支撑。《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剑告诉,《意见》出台契合农业农村发展现实需要,“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还是依靠人,尤其是基层农技人员,缺口较大。好政策可以激发基层农技人员干事活力。”
《意见》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更重业绩和实际工作贡献,注重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并面向县乡以下和各类涉农企业一线农技人员,这是一个亮点。按照文件精神,除了论文、奖项等,我们会更注重基层农技人员业绩贡献,考虑他们在基层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年限。这对鼓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扎下根来安心做好工作很有必要,也体现了政策更重公平的导向。”在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同时,《意见》强调,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进一步拓展各类农技人员成长成才空间。吴剑告诉:“改变非常大。这样一来,我们基层一线农技人员评高级职称的可能性将会加大,是很实际的激励。”湖北省荆州市农业环保站站长高红兵也认为:“作为基层农技人员,对政策的两项创新点感受很深。一是考核评价向一线、基层、艰苦地区倾斜;二是不唯学历、论文等,更重实绩业绩,将有效解决基层农技人员职称晋升通道问题,激发基层农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中大家纷纷表示,《意见》实施利于实际工作开展,能够激励农技人员更好提供服务。“接地气”是宁夏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贺学斌对《意见》的最大体会:“职称评定会更加注重突出服务提供,尤其把服务于广大农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考核重要标准,很接地气。”徐小菊表示:“实际推广工作中,农技人员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很广。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更符合实际需要。”对于《意见》中指出的“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吴剑认为:“我们企业很有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有了职称,企业农技人员给农民服务的时候,农民会更认可。并且这也是企业农技人员主动提升自我的学习动力。”
在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拓宽和明晰专业设置方面,《意见》也做出不少突破。徐小菊告诉:“设置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这些真的好!设置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有利于农业职业经理人才培养;设置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专业,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这都是我们现在比较欠缺的。”贺学斌则直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都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分不开。《意见》增设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切实考虑到农经体系干部职工利益,让大家心里有温暖,有利于调动农经系统人员积极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农业机械化、水产专业为农技人员职称中的专业设置,列入正高级农艺师、推广研究员评审范畴,避免了与其他系列的冲突,让申报评审范围更加明晰。”
另外,下放评审权限,充分发挥用人主体评价自主权,亦是《意见》亮点之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正高职称改由各省自主组织评审,对高层次人才评审和培养有很好激励作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也持相似观点:“各地可自行开展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对加强建设本地高层次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优化我省农业系统人才结构均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