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到底算哪一类食品?“辣条”中禁用哪些添加剂?现在,“国标”来了!从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从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等六个方面,对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要求。
据介绍,此前,“辣条”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身份”,各地标准不同,导致有不少商家“浑水摸鱼”,“辣条”品质良莠不一。这不仅阻碍了行业的发展,还衍生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对此,《公告》中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了解到,今年以来,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及食品批发零售点开展拉网式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销售“辣条”等“五毛食品”食品经营者资质情况,销售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等食品。同时,关注重点品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3·15晚会上报道的河南省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尉氏县欧飞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钧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味泉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食品。其中,寿宁县发现售卖晚会曝光河南省尉氏县欧飞食品有限公司“舌尖美味”“欧式牛排”辣条产品共计4.56公斤(5袋/160包),已全部下架封存、停止销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尤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宁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