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2019-12-26   作者:曲翔、张娜   来源:新华社

12月24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部署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会上表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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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确定全国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韩俊表示,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既是乡村治理创新的试验田,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各试点单位要聚焦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丰富乡村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效能,推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会上,部分地方政府负责人介绍了当地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探索的做法和经验。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浙江省桐乡市通过打出“一约两会三团”组合拳,让三治协同发力、融合增效。桐乡市委书记盛勇军介绍说,一约即村规民约,让村民将自身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项,以村言村语的方式进行规范;两会指百姓议事会和优秀人才参事会,通过专题会议、个别访谈等方式,共商本村重点难点工作;三团指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和道德评判团,可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法律咨询等服务,并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树立新风。

随着信息技术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各地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姜绍丰表示,近年来,福建省广泛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村“雪亮工程”,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厦门市海沧区打造的“海沧e调解”,在全国首创实现人民调解“咨询-纠纷化解-卷宗生成-履行跟踪-数据分析-研判告警-以案释法”全流程网络化。

针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如何开展,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切入,围绕乡村治理的难点和痛点集中探索。要尊重农村的实际,循序渐进、依次推进,并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当日,来自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及北京、河北、江苏等省(市)农业农村厅和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