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三农网漳州1月17日讯( 程文)为加快提升生猪产业水平和发展质量,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漳州市近日出台《漳州市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今日,就如何全面实施好《行动计划》,了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服务站陈永贵站长。
关于此次《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陈永贵介绍,漳州市将通过三年努力,全市生猪养殖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稳定增长,生猪产业水平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到2021年底,全市生猪存栏178万头,年出栏299万头。生猪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生态化。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督促考核,贯彻落实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同时强调,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
围绕加快提升生猪产业水平和发展质量,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陈永贵表示,《行动计划》立足当前,提出培育提升生猪产业核心产能,保障生猪养殖生物安全,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加强生猪产业政策扶持,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等十个方面具体举措。
培育提升生猪产业核心产能
重点发展种猪场和规模猪场,重点扶持原种场、一级扩繁场和二级扩繁场和种公猪站、公猪冻精实验室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发展一批存栏1000头以上种猪场,并优先保障养殖用地。推广“专业化种猪场+专业化育肥猪场”“两点式”养殖模式,鼓励大中型养殖场建设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开展常态化监测,提升非洲猪瘟及早发现、精准处理、精细化管控水平。
着力保障生猪养殖生物安全
实行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三同时”制度。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厂)要有严格可控的消毒设施。鼓励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清洗消毒站,规模化养猪场、屠宰厂(点)要配套完善清洗消毒设施。推行车辆凭消毒单据运输制度,降低车辆带毒传播疫情的风险。
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推广综合运用自动环境控制系统、智能监管等先进设施装备,鼓励采用楼房多层立体现代化养殖、单层集约养殖等模式。建立生猪养殖优质企业鼓励奖,从2020年起,连续两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对规范合法的生态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迁(改)建年屠宰加工能力20万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升级履行。健全冷链仓储配送体系,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
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监督管理
制定完善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建立从生猪养殖场到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严格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屠宰企业驻厂官方兽医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整顿。2019年底前,漳州市所有生猪屠宰厂(点)必须建成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2020年底前,漳州市所有生猪屠宰厂(点)要配套建设多位点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
切实加强生猪产业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将能繁母猪保额增加至 1500 元、育肥猪保额增加至 800 元,推动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实现漳州市域全覆盖,县级财政保费配套补助资金要按政策要求足额及时落实到位。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建立生猪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以前三年平均赔付率为基准,实行分档按不同比例进行累计补偿,年度补偿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生猪养殖场或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服务性的生猪运输、消毒服务设施,各地要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规范建设的生猪运输洗消中心,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补助10万元,其中云霄、诏安、平和等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每个补助20万元。将生猪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林下规模养殖,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探索林牧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
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
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严防疫情发生。强化监测排查、重点养猪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餐厨剩余物监管、省际防堵,实施入漳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制度。所有临时检查点坚持值班值守,坚决堵死外来疫源。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走私生猪产品、贩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漳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推广生猪饲养手机APP全程信息监管,实现即时化监管。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安装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设施设备,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扎实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严格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养殖猪场。开展兽用抗生素使用减量化行动。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高效利用。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且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不宜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漳州市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有效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机构队伍。配齐配强县、乡两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落实畜牧兽医卫生津贴补助政策。采取返聘退休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防控力量。
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建立生猪养殖企业保供奖,从2020年起,连续两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对各地年出栏5000头以上直接进入本市区合法定点屠宰场保障漳州市市场供应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建立猪肉销区与生猪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生猪产能不足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可跨县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同时,按年生猪消费缺口,给生猪产能区每头补助100元,补偿基数按常住人口每两人每年消费一头生猪折算。建立健全冻猪肉储备制度,扩大活体储备规模。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加强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其他城市合作,统筹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疫病防控、生猪调运等工作。引导发展优质草食动物、家禽业和水产业,增加肉蛋奶供给,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