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
2020-02-28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月26日傍晚,中国渔政泰宁县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巡逻朱溪、北溪、杉溪等河段。巡河途中,在朱口镇梅林车上村附近发现有不明人员携带装备违规电鱼,随即兵分二路,一路绕道到河对岸进行驱赶,一路值守公里边待其上岸。

眼看逃脱不了,违法者乖乖缴械上岸。执法人员当即没收电鱼全部装备和少量渔获物,随后取证备案,责其三日内到渔政大队接受警示教育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