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颁发后,政和县林业局迅速响应,强化举措,全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快行动。自“两个《决定》”通过后,县林业局立即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各林业站负责人开展学习,在抓好野生动物管控基础上,深入宣传引导,全力做好“两个《决定》”在基层落实实施。
二是全方位。确保各基层林业站业务、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传达到位,各养殖企业、饭馆农家乐、市场经营从业人员告知到位,各乡(镇)、村护林员、村民群众宣传到位。
三是多形式。将“两个《决定》”和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汇编成册,深入各村宣传发放,并积极运用横幅挂设、公告张贴、微信推送、车载喇叭循环播报、电视走字等多种形式拓宽宣传面。
四是强效果。印制“两个《决定》”宣传手册500余份深入各村发放,新挂设宣传横幅200余幅,同时组织林业技术骨干深入基层一线,对“两个《决定》”内容进行解读,强化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