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查获一起涉及野生动物违法典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暴露出滥食野生动物带来的巨大隐患。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那么,漳州为保护野生动物做了哪些努力?在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方面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呢?
源头监管全面巡查巡护
如何阻止“野味”上桌?管住源头是关键。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发动基层林业站、国有林场和镇村护林员、自然保护地管护人员等开展巡查,将野外巡护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加大巡査频率,分区划片责任到人,确保野外山场巡查巡护网格式管理不留盲区,并密切监测收集野生动物状态和活动情况。目前,全市林业系统共组织开展野外巡护2.93万人次。
同时,漳州市由“点”及“面”封控全市201家养殖场,通过实施“三个一全覆盖”行动,切实做到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有专人监管,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在每一家养殖场安排一名监管人员的基础上,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还安排一名干部挂点盯守、一名局领导分管监督,加强养殖场日常清洁消毒,切实把监管全覆盖落实到位。
此外,我市在养殖场所外围醒目位置设立监督告示牌,主动公布养殖场责任人、监管人电话和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严打行动,并积极实行疫情监测“零报告制度”,通过监管人员24小时到岗值守,加强疫源疫病监测、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发现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或死亡的立即会同县级动物防疫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情况,确保监管及时有效、不留死角。
顶格执法打击“野味”交易
疫情发生后,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宰杀、售卖,成为监管部门的严打重点。
市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联手“抓源头”,严厉打击采用毒药、电击和电子诱捕、猎套、猎夹、捕鸟网等方式进行的野外非法猎捕行为,一经查处即依法顶格处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也积极行动,在省、市、县际主要交通干线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区山场路口等关键节点、敏感区域设卡设岗,严查严打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行为,阻断非法贩运“野味”的流通渠道。
同时,各相关部门组成多个联合检査小组,深入农(集)贸市场和农家乐、餐饮酒楼、车站及周边等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更是紧盯超市、制品加工厂、电商平台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白+黑”“双随机”检查,多措并举形成高压态势、全方位重拳出击,让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者无所遁形。
截至3月4日,漳州市已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300人次,检查养殖场、农(集)贸市场、餐饮酒楼等生产和经营场所18438家次,检查经营户47440户,共查办涉野生动物案件13起,其中行政案件6起,行政处罚6人次;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3人、监视居住2人。同时,漳州市共收缴野生动物246只,其中活体239只(条),放生79只、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57只、圈养3只;死体7只,移交相关部门处理5只、无害化销毁2只,收缴捕鸟网25张。
宣传引导融媒体出击
盯住“点”、卡住“线”、管住“面”,从巡查防护到严打执法的背后,离不开群众的共同参与。
为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发布《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致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一封信》《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提醒告诫书》等,要求不捕猎野生动物,不运输、出售、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举办各类陆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
同时,漳州市通过制作横幅标语、门楣广告、宣传栏、LED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市民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不文明行为。目前,全市累计张贴宣传标语、横幅3900多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倡议书等43600多份。
此外,在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的基础上,漳州市还积极借助自媒体和融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进行全方位互动式传播,形成全民积极参与、全民联防联控的热潮。各个乡镇、街道还通过建立微信群、制作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野生动物基层管控“六个不准”(不准猎捕毒杀野生动物、不准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准食用存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准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准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准聚集观赏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让“珍爱生命,拒食野味”的健康观念深入人心。
延伸阅读
漳州国家级保护动物逾百种
“在诏安首次发现全球性极度濒危鸟类勺嘴鹬的身影后,每到候鸟迁徙季,我都会约上摄影好友一同守候在它们在漳州常停留的几个重要迁徙栖息点,希望能有新的收获,拍出更好的作品。”摄影爱好者黄志衍说。
除了勺嘴鹬,漳州近年来还多次发现黑脸琵鹭、卷羽鹈鹕等世界级珍稀候鸟的身影。优异的生态环境不仅吸引越来越多“来客”到访,更为本地野生动物生存发展提供了丰富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漳州目前有记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兽类25种、两栖类14种、爬行类25种、鸟类158种、昆虫2000余种。其中,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有73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3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0种。(闽南日报 蔡柳楠)
漳州市立案查处全省首起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
近日,龙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1起销售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鲎案件,并将查获的7只中华鲎送至适宜海域放生,该案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首起案件。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漳州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572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9160家、经营户4744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