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是实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对我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高质量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确保在2020年底前如期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目标任务7.5万亩。
目前,我省已完成徽县、金川区、榆中县等试点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我省要求各地借鉴试点经验,依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全面开展本区域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清单、编制总结报告,形成“一图一表一报告”,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调整为7.5万亩(其中安全利用任务6万亩,严格管控任务1.5万亩)。2020年我省还需完成4.26万亩的目标任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已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我省要求各地按照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资金筹措,严格评估考核,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实施区域,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超标点位分布与污染程度,选择集中连片区域,确定当地开展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的具体实施区域,细化到乡(镇)、村(组)、农户及地块上。借鉴各地已开展的安全利用试点项目经验,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种类、品种种植习惯等,依据《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措施和技术模式,全面开展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