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鼓励举报或控告
2020-03-16   来源:福州晚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进出口、运输、仓储、物流、邮政(快递)、野生动物养殖等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主体责任,不得以食用或者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储存、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我省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猎夹、猎套、电击装置、绝户网、捕鸟网等禁用工具,采用投毒、设陷阱等禁用方法猎捕野生动物,以人工繁育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我省严禁运输、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等经营者为未经许可和检疫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消费提供服务;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进入农(集)贸市场、超市、商铺、酒楼会所、农家乐等交易消费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予以严厉查处;对餐饮经营者利用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的广告、招牌、菜谱等招揽、诱导顾客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各级林业、海洋渔业、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滥食野生动物的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控告,对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编辑: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