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新政策支持农民创新创业
2020-03-30   来源:厦门日报

转瞬间,又到了龙眼花开放的季节。作为同安龙眼种植大户,最近洪求龙很忙,眼下他只希望辛劳付出最终能换来相应回报:“目前还不知道今年水果销售会受多大影响,水果生长周期长,需要资金和人力持续投入。”

  对于像洪求龙这样的农村创业者,近期我市出台的新政策可谓是一场“及时雨”。3月20日,在我市发布的《关于支持“三农”工作补齐发展短板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将大力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包括支持农村在外经商、务工、学习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开办小微企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在农村租用场地新创办经营实体,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这个消息让我们这样的创业者非常振奋。”洪求龙告诉,自己2012年回家创业,成立厦门皇蓝旺果蔬专业合作社,从经营龙眼做起,慢慢扩大规模和种类,如今水果已销往全国各地,水果品质也得到了大家认可,但由于水果产业培育周期较长,前期资本投入大,所以资金方面一直不够充裕。“莫兰蒂台风期间遭受了100多万元的损失,好不容易恢复元气,现在又碰上疫情,确实压力比较大,这次发布的新政策,目标群体很明确,给的也都是实实在在的支持,能切实减轻我们的负担。”洪求龙说。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欧阳昌介绍,市人社局积极响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此次出台的新政策顺应农民创新创业的新形势,力度更大,服务更好,支持也更到位。“除了这次新政策将给予农村创业者实实在在的支持外,我们还有乡村振兴类创业大本营项目,只要年度缴纳税款达到5万元以上,每吸纳一名就业人员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我们还将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欧阳昌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社局全体干部将认真按照“用心用情用力、心到人到工作到”的要求,继续抓好惠农支农扶农政策的宣传,加强转产转业、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村民综合素质提升、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农民和农村居民参保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同时继续加强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支持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就业,推进教师、卫生人才资源均衡配置,继续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作用,创新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畅通农村人才发展通道,着力支持乡村企业发展。市人社局还将继续坚持需求导向,全力破解乡村企业发展中的人力人才资源不足问题,落实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

责任编辑: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