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6个方面26项政策举措,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今年我省将再创建一批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年底前覆盖约1000个乡镇(街道)。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创业培训等方面发力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创业载体建设方面,我省将发挥“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作用,对建成的创业中心,按规定给予专项奖补;对达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标准的创业中心,按程序纳入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为返乡入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创业实操、项目路演、销售对接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力争5年至10年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我省将构建创业担保贷款“省市统筹、县为主体、分级负担”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信用乡村推荐的借款人,可免除反担保。同时,我省将探索“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中,并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缓解创业融资难题。
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人才支持,我省将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分配名额时,安排不低于10%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返乡入乡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引导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对技能岗位招用人员积极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