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到“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引发关注讨论。这“6亿人”当中,有一部分人属于贫困边缘群体。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这要求我们在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一定要严防贫困增量,尤其是要严防贫困边缘户“因疫致贫”。
加强贫困边缘户帮扶是减少新生贫困、巩固脱贫成果的当务之急。一方面,贫困边缘户致贫风险高。由于生计资本薄弱、可行能力不足或缺失,贫困边缘户兼具明显的弱质性、摇摆性特征,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增收致富,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容易成为新生贫困的高发群体。另一方面,贫困边缘户群体规模大。据国务院扶贫办摸底测算,2019年底约有300万贫困边缘人口。
加强贫困边缘户帮扶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贫困边缘户生计状况的脆弱性与贫困户相近,但两者享受到的政策福利有一定的差距,以致出现“悬崖效应”和“福利陷阱”。若这种政策执行的负外部性长期不疏导消除,不仅会诱发群体相对剥夺感,还可能激化贫困边缘户与贫困户、一线扶贫干部等群体之间的矛盾,造成乡村社会生态侵蚀、基层治理风险加剧、党和政府公信力下降等危害,甚至有可能会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贫困边缘户帮扶是预防绝对贫困、治理相对贫困的重要抓手。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国扶贫将开启战略性改革:一是政策导向由“事后减贫”向“事前预警、事中帮扶”(从“防”上下功夫)转变,二是工作重点和难点从消除显性的原发性绝对贫困向解决隐性的次生性相对贫困转变。在此新形势、新背景下,贫困边缘户将随之成为国家精准防贫政策和缓解相对贫困机制的重点瞄准群体之一。
决战时刻,应有非常之举;遭遇疫情,当有防贫之策。如此,方可蹄疾步稳,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突如其来的疫情有可能会让部分贫困边缘户坠入贫困户之列,进而诱发新增贫困人口规模扩大的风险。为将贫困边缘户致贫风险化解在萌芽和初始阶段,或阻遏小风险、个别风险酿成大风险、综合性风险,地方政府须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做法,尽快建立补差型、平衡型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贫困边缘户抗“疫”能力。
第一,线上调查、线下走访双管齐下,强化摸底排查。组建县、乡两级干部调查小组,对有致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开展“线上线下”精细摸底排查。“线上”,依据教育、医保、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信息,找出因“疫”存在致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疑似名单。“线下”,由驻村工作队员组织村“两委”干部,对照贫困边缘户的判定标准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如此两相结合,针对排查确定的初步名单及相关致贫情况进行比对,然后将其中致贫风险较高的贫困边缘户名单列示出来,由乡镇开会审议后报县级审定。
第二,稳定嵌入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强化产业带动。始终将产业发展作为持续增收的突破口,在充分尊重贫困边缘户自主选择项目并综合考虑劳动力、产业技术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带贫机制,因地制宜选择“企业+基地+贫困边缘户”“企业+合作社+贫困边缘户”“政府+企业(合作社)+贫困边缘户”等不同模式,尽可能将更多贫困边缘人口稳定地嵌入产业链和价值链,助其远离“贫困陷阱”。
第三,就地设岗、外出返岗双轮驱动,强化就业帮扶。一方面,积极开发村级临时性公益岗位的同时,发动本地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设立非固定性岗位,让滞留在村的贫困边缘劳动力就近就业。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差异化的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或“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送达等方式,组织帮助贫困边缘户劳动力安全有序复工返岗。
第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与产品类型,强化金融支持。一是放宽信贷限制,对于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边缘户,允许其与贫困户同等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期限、基准利率等优惠政策,以满足其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二是打造特色农险、指数保险、人身意外险等一揽子全方位保险扶贫方案,覆盖人、财、物等诸多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从源头筑牢贫困边缘户致贫的“防火墙”。
第五,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强化兜底保障。防疫常态化之下,对有特殊性、突发性、紧迫性困难且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边缘户,应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查周期,通过网上信息核对、电话求证等方式核查其经济状况,并及时将这类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政策的覆盖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托住“救急解难”的底线。(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