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八条措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020-06-16   作者:钟金平   来源:江西日报

为积极应对疫情发生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推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业综合总产值达到万亿元。

据了解,我省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做大优势主导产业、做精乡村特色产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做实乡村新型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力争到2025年,粮食、生猪、蔬菜、水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稳步增长;茶叶、果业、中药材、草地畜牧业、油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竞争性产业跨越式发展;赣南脐橙、鄱阳湖小龙虾等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产业进一步壮大。

农业要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强。《意见》明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园)和新型农业综合体,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对在境内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境外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按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积极稳妥开展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业务。《意见》明确,要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业务,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在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方面,大力保障用地政策。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得收益要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同时,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责任编辑: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