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8日召开的河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疫情防控生活难关,省民政厅调整优化疫情期间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因疫情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2.6万多人,实施临时救助4.2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39.4万元。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迅速启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印发有关社会救助工作通知,就加强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救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主动发现、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机制,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受困群众,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审批权临时下放至乡镇(街道),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暂停低保对象定期核查,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快速、及时得到救助。
同时,及时拨付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指导各地采取发放生活用品、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省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323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1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