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日前,我市制定出台《天津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下更大气力优化天津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坚决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市场化思维和开放意识,改造思想文化理念土壤,彻底根除官气、官威、官僚主义作风,抓具体、抓落实,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度提升,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措施》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组织保障等七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在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包括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共4条具体措施。
在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方面,包括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化危为机的政策体系,共7条具体措施。
在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方面,包括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共2条具体措施。
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方面,包括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共4条具体措施。
在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方面,包括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共2条具体措施。
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包括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创新服务民营企业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共3条具体措施。
在组织保障方面,包括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从严整治“有政策不落实”顽疾,共4条具体措施。
《措施》内容丰富、涵盖全面,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举措,将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发展活力,对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