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16日,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交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效经验,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副省长崔永辉致辞,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建朝应邀出席。
会议指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著,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新时代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围绕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农业农村立法、执法、普法、审批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抓好宅基地、长江禁捕、动物卫生监督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黄华康作典型经验交流。黄华康指出,我省坚持把农业立法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力保障和促进了“三农”事业发展;坚持把普法作为提升农业农村法治水平的重要抓手,着力在普法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坚持把严格执法作为增强法律威慑、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环节,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会议参观考察了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长乐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刘文标)